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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應交代

在涉嫌配股造市的先科國際一案中,廉署持搜查令,大舉搜查報館。廉署聲稱調查是懷疑有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宣誓下作假證供,以及觸犯《證人保護條例》第十七條,事件即使如何發展下去,對廉署的聲譽已造成極大的打擊。

其中主要一點,是廉署為了搜集相關證據,不惜觸動新聞採訪的神經線。眾所周知,大凡大案,例必引來報章傳媒的採訪和報道,記者想盡辦法,向涉案的所有人士,不論是案中疑人、證人、執法部門和律政司,通通都會成為追訪的對象,這是記者的天職。

但這次事件卻顯示,香港號稱的新聞採訪自由,可以輕易以刑事調查作口實而被破壞。由於記者和報館在追尋事件真相時,必定獲知或獲得一些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如果我們容許執法者因此便可以向法庭取得搜令,拿走記者筆記、傳真文件或電話錄音等內容,豈不是記者今後會變成執法者的調查員,協助廉署或警方收集犯罪證據?

因此,若不是記者或報館涉嫌犯法,執法者不應貿然以調查罪案為名,而搜查報館或向記者進行調查,記者只不過是記者,不可能充當執法者的鷹犬或工具,若然執法者可隨意妄為,日後豈非在每宗涉及犯罪的案件中都申請搜令,然後可以堂而皇之,向報館和記者埋手。在今次事件中,廉署受律政司司長指使採取行動,律政司司長實有責任對種種質疑作出辯解,給公眾一個交代。

報館無辜被捲入

報館或記者管有犯罪證據或能夠協助執法者追蹤犯罪者,由於報館或記者在此情況下,沒有得到法律的「額外」保護,其位置與普通市民沒有分別。在廉署搜查報館事件中,存在同樣道理,但新聞工作者在採訪過程中收集到犯罪資料,不將之交給執法者或在調查過程,只不過是行使一般的公民權利,其用意在於保護消息來源。

但記者保護新聞消息來源,只不過是專業操守,法律沒有提供任何支援,換句話說,罪案調查的權力是凌駕這方面的自由的。無怪乎政府的發言人表示,廉政公署一向按照法例賦予的權力對案件進行調查,依法執行職務的權力應不受干預。因此,事情一涉及刑事犯罪,便沒有新聞自由可言了。

面對執法機構調查罪案的權力,新聞工作者是十分難以招架的,即使事件發生以後,報章廣泛批評,亦難以有甚麼成功突破可言。新聞機構進行採訪報道,本屬正常不過的事情,固然不欲日常工作竟有可能招惹官非,或對報章的事業造成損害;但要除去執法者這方面的權力,就等於放棄一個保人民生命財富的堡壘,變成了天方夜譚。

今次案件極具敏感性,涉及證人的供詞前後有所出入,又涉及法庭的一度判決,連案中的大律師和律師都被拘捕,而他倆更曾多次表達對廉署辦事方式的不滿,事情可說是千絲萬縷,報館只不過是無辜地被捲入這個漩渦之中。

自由逐漸收窄

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都討厭香港的遊行抗議活動,每次遊行集會,政府的發言例必說事件反映香港享有表達意見的自由,這是「跌落地 番沙」的說話,給人點兒酸溜溜的感覺。

政府想盡法寶,「刁難」抗議活動,而警方是站在最前線,自然成為馬前卒。當年九七慶回歸的晚會活動中,今日已貴為警務處處長的李明逵,當晚下令播貝多芬的交響樂蓋過會展對出的在場抗議人士的抗議聲浪。

面對即將來臨的七一大遊行,李處長聲稱政府總部地方有限,並以人群大量匯集可能造成混亂和阻塞為口實,以安全和秩序為藉口,建議將終點改在雪廠街。

示威遊行是一種政治行為,以政府總部作終點,是行為中的一部分,若改以雪廠街作為終點,遊行的意義則大打折扣。而警方若堅持以雪廠街為終點,等於限制公民表達意見的自由。

一個地方自由與否,往往是相對而言,香港一直享有的多方面自由,亦是相對而言,但近來的各樣事件早已告訴我們,政府確實是有意將香港的諸多自由逐步收窄,言論固然是一方面,抗議示威亦然。

市民面對被「卡壓」的前景,固然相當沮喪,加上過去六年漫長的經濟衰退日子,意志更受打擊,市民若在雙重打擊之下,仍然奮勇直前,則肯定是魄力驚人,七一距今只有半個月時間,很快就到了。

不可打着紅旗反紅旗

已「封咪」的電台節目主持人李鵬飛,當時身兼港區人大之職,卻在電台節目中批評特區和中央政府,肯定不容於親中勢力和中央政府。李鵬飛從政多年,理應十分明白中央政府處理事情的手法和思維。人大一職,雖然不是完全由中央政府欽點,要經過投票機制產生,但候選人若不容於中央政府,根本不可能出任。

然而,更重要的是,人大代表的功能在於「輔政」,充當中央政府的「線眼」,達到「收風」作用,而在立場上,必定要支持中央政府和中央政府支持的特區政府和董建華。而人大代表亦被視之為一項「榮譽」或「銜頭」,是身份地位的象徵,可以憑這個身份帶來不少的方便和好處,這是人所共知的。若然飛哥在得到這些「着數」的同時,卻又批評特區政府和特首,便肯定偏離了政治遊戲的玩法。人大代表擔任電台節目主持不會有衝突,但批評特區政府,批評特首,則是否電台節目主持人,也不容於中央政府的政治牌理。

近日中央政府向在內地挺扁台商出招,以政治手段干預台商在內地的經營,務求令他們停止挺扁。反台獨是重大政治議題,既不排除武力統一,用其他手段也就不足奇。換言之,任何人因為國家的緣故而得益,他們絕對不可以「打着紅旗反紅旗」,套用港人的說法,即是所謂「有權利必有義務」。貴為港區人大代表而不支持中央政府、特區政府,自然要執包袱。

京港權貴交流正常化

前港區人大李鵬飛「封咪」一事,近日演化成為成綬三風波;早前電台節目中有市民投訴有內地官員意圖影響九月立法會選舉,事件中缺乏被指控的「真人」主角,結果不了了之。鄭經翰和黃毓民兩名嘴「封咪」,也沒有「真人」主角,故此,事件也一直只有控方,沒有辯方,但飛哥事件有極大的新意,因為控辯雙方齊有,成綬三自動獻身走到台前。

有了辯方主角,便引來聲援者,貴為立法會主席的范太和議員飛天朱也雙雙出動,除了認成綬三為「老死」外,更重要的,是將京港要員的關係「正常化」和「正統化」,京官原來一直與香港權貴有來有往。飛天朱更不避嫌,送部個人電腦給退休京官成先生的兒子,當考大學入學試禮物,不但關係可以「正常化」,沒有所謂「干預」的性質,甚至變成「老死」,京港權貴魚水交融。

經濟而言,現在有了泛珠三角地區的前景,「9+2」將來可以經濟大融合,京港權貴今後亦可走到台前,互通消息,是否影響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各有各說,但京港權貴交流,若屬你情我願,港權貴向京官交心,也應該給港人一點交代。

議員道理上是代表港人,港人順理成章有權知道他們向京官反映了甚麼,是否如實反映。簡單來講,便是所謂透明度,香港人若被權貴賣了,也起碼得個知字,讓自己可以選擇走適合自己的路。

飛哥代吐真言

李鵬飛在立法會上的發言,稱得上是釜底抽薪,他所提出的各論點,早已街知巷聞,但飛哥貴在坦率和直接地公開發言。

想當年,當立法會出現選舉議席,民間紛紛組黨,民主黨的前身港同盟和民建聯便是那個時候被催生,當其時,商界人士對政黨政治有戒心,認為將香港政治化不太好過,李鵬飛等人於是組成啟聯資源中心,顧名思義,它不是一個政黨,就連一個社團也不如。

但我們讀過初級政治學的人都知道,有選舉便有政黨,有政黨便會有政黨政治,這是政治定律。道理十分簡單,選舉便是爭奪權力,而所有權力遊戲都不離政治的本質,而要爭權或取得席位,單人匹馬肯定不及聯群結黨,這樣,政黨便會應運而生。因此,商界當時組成一個資源中心,是對政治不認識。

其後啟聯資源中心在飛哥領導下變成自由黨,政黨發展至今,可說已屬於有聲有色。而回顧過去,比較今日,飛哥的政治見識可謂一日千里,從以往一個反民主和代表商界反民主的人,變成一個倡議民主開放,重視公眾利益和香港前途的人。他在立法會上的發言和表現,堪稱是空前或一時無兩,令人大開眼界,這亦是香港人的福氣。在這多事之秋的日子,有一個有名、有利和有地位的人,替我們大吐真言,場面實在感動。

飛哥七情上面

李鵬飛在立法會大談自己封咪一事,七情上面、有血有肉,令市民大開眼界。

飛哥在立法會聲稱有自稱為前中央官員的陳先生在深夜致電其家中,飛哥愛妻心切,決定封咪不幹。飛哥所經歷的是最高層的政治實況,我們與之實在是離天百丈遠,但飛哥所言,令本地左派政團和人士措手不及,而中聯辦負責人亦透過新華社說:「注意到某人士在立法會的陳述,該人士曾就其身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與出任某電台節目主持人的身份有否衝突和矛盾一事,徵詢人大有關方面意見,有關方面已明確答覆他沒有任何衝突和矛盾。」

中聯辦未獲指示,絕不敢貿然回應飛哥在立法會上的一言一語,而整段的回應,旨在說明飛哥擔任電台節目主持,未被反對,言下之意,中方並沒有干預飛哥的行動,更沒有阻止他擔任節目主持,因此,飛哥封咪是他個人的事。

中聯辦所說的話肯定不會錯,出任電台節目主持,本身便是一件中性的事情,國家的中央電台也有節目主持,當人大代表同時當節目主持不可能有問題,若有問題,便只能看這位節目主持的言論立場和作風。

經過飛哥這一役,香港當前政治形勢如履薄冰,發展更耐人尋味了。

名嘴以退為進

城中名嘴鄭經翰返回香港,卻拒絕出席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令社會人士對他封咪的原因,多作揣測,而至今令最多人認同的,是鄭因受威嚇而封咪。

當前,言論自由是一個極具敏感性的話題,因為香港人曾於十五年前的六月四日,親眼目睹當權者使用武力,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民主運動,而在香港的親政權人士,老早便開始叫港人忘記六四,並刻意地將八九的學生民主運動淡化成並非愛國的行為。但八九年的六四事件告訴港人,言論若被當權者視為「過分」或「激進」,會惹來殺身之禍,而從事反對活動或提出反對聲音的人來說,勇往直前或抗爭到底可能較急流勇退為差。

這種急流勇退實際上是一種以退為進的做法,名嘴透過封咪打出一張言論自由受威嚇的牌,封咪本屬個人行為,等於一個人辭職唔撈,但特區政府口口聲聲說香港仍然享有高度的言論自由。

名嘴拒絕與當權者進一步合作,置特區政府於不利的位置,因為保護市民的人身安全,乃當權者的責任,當權者若反應冷淡或表現得無計可施,便分分鐘食死貓,被指是出言恐嚇的源頭。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不滿意程度不斷上升,現在還夾雜了對中央政府的一些不滿,今年的七一遊行將不同於往年,但在當前的政治氣氛下,因害怕秋後算帳而不敢上街的人肯定較以往為多。

香港仍有言論自由?

城中名嘴鄭經翰拒絕出席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交代封咪事件,認為委員會是罔顧他的人身安全,令人遺憾。因應鄭經翰、黃毓民和李鵬飛的先後封咪,香港的言論自由正經歷前所未有的考驗。有此現象,如果還將之說成人事調動,或與言論自由無關,對事件毫無幫助,也更令人感到,批評者不盡不實。

近年香港凡出現政治爭論,民主派和非民主派的聲音很自然地各走極端。鄭經翰是電台節目主持人,他平日與民主派十分親近,連因今次事件鄭要到差館報案,也是由民主黨的兩位身為律師的議員陪同前往。但傳媒和政界中人都知道,親中人士和特區政府討厭鄭經翰主持的「烽」節目,官員在電話中接受訪問,可用「審犯」作為比喻,一些官員,更為免在大氣電波中尷尬,索性以「開會」作為藉口,拒絕受訪。有了這樣的背景,鄭經翰封咪自然便與當權者或其支持者拉上關係。

從鄭經翰的回應中,他的封咪與其人身安全受威脅有關,已成定論,但事件的來龍去脈,若未能得知,則公眾是很難掌握香港的言論自由受到何種程度的威脅,每人的人身都要受到保護,人身安全是很基本的,提出激進、極端或批評當權者的言論會有壓力,是勢所必然,但如果這種壓力發展至傷害人身的地步,則很難令人接受香港仍然有言論自由。

保障異見者

一些人對城中兩名嘴黃毓民和鄭經翰的說話作風和內容不滿,是不爭事實,他們不時被指偏激和過分,甚至是「聲大夾惡」。但同樣,港區人大成員曾憲梓和鄔維庸亦何嘗沒有被人作出類似的指摘。但所不同者,兩名嘴只不過是傳媒中人,其唯一利器便只有電台的大氣電波,大氣電波的聲音是完全透明的,它不可能成為恐嚇或暴力威嚇的工具,否則警方便很快可以插手。

比較之下,人大成員則是建制中人,而建制中人的一大特點,是管治者架構的一部分,特別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架構,如人大政協之類,擔演維護建制的任務,結果,他們所說的話,自不然是同聲同氣,亦見容於當權者。相反,這類建制中人若說些當權者聽不入耳的說話,便會出現同是港區人大李鵬飛「封咪」的情況,所謂「封咪」,是指李鵬飛感到不能暢所欲言。

親建制的人說不感到言論自由愈來愈少,所謂「少」或「多」,不但是相對而言,更視乎發表的人是誰或他個人的言論立場,一名港區人大比一名市民較難開口公開地批評中央人民政府,是身份所限,但不能說這名人大沒有言論自由。至於言論立場,發表親建制的言論不會不容於當權者,自然不感到自由受限制。相反,異見者則會感到不安全,而所謂保障言論自由,往往就是要保障這些異見者,因為他們才有機會不容於當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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