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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不等於文革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時代》周刊撰文,稱中央否決普選的手法令人聯想起文革。嚴格地說港人沒有讀過文革的歷史,文革對港人只是一個符號,這個符號代表着毛澤東、群眾批鬥大會、精神和肉體的迫害、紅兵和四人幫。不知陳太對文革所知有多深,但文革是一個煽情的符號,政治上帶負面的含義,會直接挑起人們的神經線。指釋法一事令人聯想起文革,陳太之言雖屬輕描淡寫,但被指摘的人,必定反感。而客觀地來說,將中央政府的釋法處理手法以文革作比喻,並不完全恰當。陳太實無必要挑起中央政府和其支持者的神經線。

但近期連串事件,卻反映出一個人的言論,可以令人帶罪,就這點,行政會議成員梁振英的日前發言,給我們說出了一些十分之好的例子,他指出的包括有:在遊行集會上提出「還政於民」、「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一些立法會議員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也有立法會議員發表支持台獨的言論;有資深大律師在報章撰文,稱八九年在東歐民主運動導致共產黨倒台,令他「既羨且妒」。

梁振英舉出上述例子,目的是敦促港人反思言行。

香港有言論自由,市民茶餘飯後議論「港獨」、「台獨」和「反共」話題,不會被批鬥,但有地位有分量的人,公開地講那些話,則肯定是將自己擺進槍林彈雨之中。言論不是沒有行人止步之處的。

批評人大釋法的動議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計畫於五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提出議案,指人大常委會否決零七、零八年普選以及維持直選及功能組別議席比例不變,既不符合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亦完全漠視港人的民主訴求,對此立法會表示遺憾和不滿。

自回歸以來,人大常委會曾二次釋法,而具備釋法最高權威必屬人大常委會無疑,亦在終審法院之上。在居港權一事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便推翻了終審法院的決定,而這決定是一個最終的決定。特區政府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只可服從,不服從等於產生憲政危機,即特區不接受中央的管治,這是不可以發生的。

人大常委會既然在政改上有了決定,即使要遵從,亦不等於不可以議論,市民議論或認為釋法決定「不符合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不會引發憲制的問題,因為市民並不是政治架構的一部分,其言論只代表個人或非官方的組織,與中央政府無關,市民的言論若訴諸武力推翻政府或反抗中央政府管治,亦可以繩之於法。

但立法會作為一個一國兩制的架構之一,其行徑是帶有憲制含義的,因此批評人大常委會的行徑不符合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是有偏離憲制的成分,這等批評,可由市民或民間社團發出,包括民主派的各黨派,但在立法會內進行,則看來存有偏差。

能否冷靜理性?

人大常委議決香港零七、零八年無普選,而特首擔任普選關卡的馬前卒,為普選立下九大關卡,在實施普選的時間上沒有任何承諾或共識,是很難令普選支持者心平氣和的。因此,董特首希望反對者「顧全大局,以冷靜和理性態度面對」,就等於是對牛彈琴。

特區政府近年推行的諸多政策,如殺校、削減大學經費、居港權、二十三條立法、政府職位外判和公務員減薪等等,令市民不滿,抗議聲不絕。政府官員面對市民的抗議行動,例必以「保持冷靜和理性」作反應,說得多了,已變成公關伎倆。

就抗議的行為,反對者已趨向將抗議行動理性和合理化,視「火滾」和「激氣」為正常反應,立法會議員在港島街頭掛上街板,大隻字寫着「激氣,登記」四個字,「激氣」可以變得理性,亦可以透過合法的途徑來「發洩」。今年七一大遊行和九月立法會選舉在即,民主派的聲音和行為愈趨激烈和情緒化,肯定是大勢所趨。

現在民主派正為七一遊行和九月選戰綢繆,連與特區政府坐下傾談的時間也不多。可以說,形勢上特區政府處於被動狀態。在九月選舉有了結果之後,由於民主派勢將取得勝利,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更加變得蕩然無存,而中央政府亦將因七一遊行和九月選舉所引起的震盪,更感香港問題棘手。

政改是要令參與均衡

人大常委會否決香港零七、零八雙普選,屬意料中事,問題是否決直選,會帶來甚麼的結果。早在人大釋法之後,各界人士紛紛表態支持,一些商界巨頭對普選有所保留,甚至將普選等同於亂。

特區政府多年來對港事採「偏聽」的態度,在政制發展上,中央政府亦如是,特別是商界和老闆,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都集中地聽他們的說話,原因是商人的經濟利益一直建基於其政治利益之上。

商界對香港現時的諸多問題,包括政制方面,採「敵我」的姿態,視普選為下層收入人士貪得無厭,並且視普選如洪水猛獸,破壞香港繁榮。但毫無懷疑的是,商界害怕普選造成自身利益受到忽視的情況,以致行政長官不重視其意見,破壞今日的既得利益和穩定。

總的而言,商界同意今天香港有不少問題,甚至不是反對普選,而是他們並不視普選是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亦認為不應將香港變成一個實驗品。此等立場,等於是「維持現狀」,因為現狀對商界人士有利。

就政改立場,商界與平民壁壘分明,是很難成功協調,因為普選突然破壞現時他們視之為「均衡」的現況。制度如果沒有問題,市民是不會感到不滿的,又如果現況屬於「均衡」,就不會有普選的呼聲或要求,很明顯,商人的看法和說法,與現實政治距離甚遠。

請解釋數字差距

特區政府找一間私人公司,就四一一反人大釋法的遊行人數進行點算,試圖「矮化」遊行的參與人數,在新聞界要求下,才公開該間資訊策略公司的名字,政府的新聞稿指公布名字是在「取得有關專業研究機構的同意」下進行,政府付錢找人幫自己進行點算,公布名字也要得其同意,是很大笑話?

傳媒敦促政府公布調查公司的名字,等於不信任政府,疑政府黑箱作業。此外,傳媒也想向調查公司追問,調查涉及公眾事務所在,公眾有權知情,否則不應接受政府委託。調查公司稱分別在德輔道中生銀行大廈天橋和干諾道西天橋設立統計站,各派一名統計督導、三名統計員和兩名後備統計員點算人數,總共六人之多,此六位仁兄的資歷經驗何在?政府沒有交代。

調查公司現在承認是首次做遊行人數統計,即是說公司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沒有經驗不要緊,但調查員自己有無經驗?無經驗的話,又有甚麼專業資格?調查公司名為「資訊策略公司」,業務集中在市場研究,不知政府憑甚麼找此公司進行如此重要的調查。

此外,主辦單位民陣說人數二萬,警方說一萬,而調查公司說只有七千六百二十七人,但調查公司卻不回應三者為何有如此大的區別,是否出於調查或統計方法不一。差別的原因出於哪?

官員須正視反對聲音

特區政府的中央政策組委託專業研究機構就「四一一」反釋法遊行進行統計,指遊行人數僅七千六百人。主辦機構民陣早前指出則為二萬,而警方則指一萬。

特區政府官員不敢面對市民在釋法一事上的怒火,找個所謂專業研究機構在街上點點人數,得出一個連屬於「自己友」的警方都不同的數字,實在可笑。警方和中央政策組同屬政府機關,竟在數字上相差百分之三十,這個誤差毫不科學,兩個機關實有責任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公眾作全面解釋數字上「誤差」的原因。

對遊行組織者而言,抗議人大釋法是他們的原則,即使只有七人,他們都會組織起來。但對官員來說,人數反而重要,因為將二萬低估成七千,會造成對應措施上的失誤,等如說七千人上街是「無料到」可以不理。相反,官員們視二萬人為事實,則不會錯估政治形勢。

錯估或低估人民反對力量是極危險,特區官員至今尚未忘記去年低估七一的遊行人數,連組織者民陣也始料不及。結果引發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辭職、中央政府直接插手港務、民建聯在區會選舉中敗陣和黨魁曾鈺成辭去主席一職,這是大的風波,小的風波更不計其數。

特區政府夜行人吹口哨,但最新一次的民望評分,顯示他們的民望普遍下跌。看來,人大釋法勢將帶給特區政府另一次翻天覆地的管治信心危機。

釋法帶來更多麻煩

在本周日逾萬市民遊行往中聯辦反對人大釋法後,特區政府發表聲明,指釋法完全合法合憲,為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訂下清晰的法律程序,容許大家在穩固的基礎上,推展下一步的工作。

特區政府的聲明,純屬老生常談,示威群眾是不會接受的,聲明的目的,只不過重申其原封不動的立場。是否「合法合憲」,不是市民關心的問題,因為這些技術性的問題,只有法律專家才談論,更何況法律觀點,不一而足,永遠都會有爭論。

在釋法一事上,若人大常委會不釋法,而交由香港內部來討論,並取得共識,人大也不會被陷於不義之中。要治理好香港,不是沒有方法,而政制發展只不過是治港中的一個環節,要以人大釋法,有如泰山壓頂,市民是很難接受的。

如果「合法合憲」的事情,人民必定不會抗議,成功統治一個地方和駕御人民,就不會是一件難事。因此,人大釋的法雖成香港法律,但不能服眾,亦只能徒具虛名。抗議人大釋法,甚至挑戰或反對釋法內容,不是犯法行為,就連禁止市民亂拋垃圾的法律也不如,亂拋垃圾可被罰款,但示威抗議行為卻受到法律保障,釋法只不過是自找麻煩,給市民更多反對的口實。從上萬人上街示威來看,釋法確實已帶來更多麻煩。

釋法難息參政意欲

人大就香港政改釋法,報章標題普遍指出,政改啟動權在中央,不是特區政府,更加不會是立法會,兼且視釋法可將持續數月的政改爭論暫告一段落。

事情發展至今,市民對政改的焦點所在已無興趣,而是將人大釋法放在眼內。自特區成立以來,中央政府已經兩度以釋法方式打擊港人治港。居港權的釋法打擊了特區司法權的自主和獨立性,人大政改釋法則打擊了民間政治參與的訴求。

在居港權釋法一事上,對香港的打擊面較窄,因此只惹來大律師公會和受釋法影響的爭居港權者的指摘,但畢竟,爭居港權者最後也會成功來港定居,居港權的釋法所產生的矛盾亦會隨時間逐漸消退。

但人大政改釋法,受到打擊的是民間聲音,大學的調查顯示有六成人支持零七年普選特首,人大釋法,等於制止港人這個訴求,而這個訴求將一直形影不離,直至港人確實可以普選特首為止,兼且勢將繼續成為泛民主派在選戰中的攻擊武器,支持釋法的民建聯、自由黨和港進聯,在九月的立法會選戰中,恐怕會遇到前所未有的挫敗,這便是人大的政改釋法的政治代價。

民間參政的意欲不可擋,但中央和特區政府反其道而行,將之極力縮窄,市民剩下來的,只不過是區議會和立法會議席的選舉自由,得到的反響自然會大。

釋法加劇對抗

人大就香港政改進行釋法,「好處」在於可以用「權力」的方式,來就政改一事下定論,但香港的政制改革,不純粹是一個法律的問題。如果法律上的定案可以起到十足的政治作用,在居港權上的人大釋法,就不會衍生出那麼多的悲劇。

居港權釋法與政制釋法的不同處,是後者涉及港人的政治權利,居港權因人大釋法只涉少數人士,但政制釋法則涉及全港市民。人大政制釋法,等於擴大和加深港人對當權者的仇恨,從政治角度而言,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是令問題惡化。

在居港權一事上,港人普遍採取冷淡態度,不滿情緒和受影響者畢竟是個小數,因此只會造成少數人的分裂,沒有傷害香港社會的整體和諧。但在過程中,港府為了取得民意上的支持,將爭居港權者等同新移民,又將新移民描畫成「好食懶飛」的一群,已造成市民對新移民的歧視和不滿,至今仍存。

管治者是為社會製造和諧,不是不滿、仇恨、怨恨;對抗和分裂,未能替社會製造和諧,反過來會製造仇恨。董建華多年施政無方,要管好香港,已變得返魂乏術,他在香港的政治發展上所造成的結構性禍害,將會因為人大就政制釋法一事上推向更高峰,造成「釋法」和「反釋法」者之間的仇恨。


商界對釋法冷淡

金融界功能組別的立法會議員代表李國寶,說銀行界對人大就政改一事反應冷淡,情況並不稀奇。從視察和調查所見,反對和害怕人大釋法,是中產人士居多。

釋法涉及「誰是老闆」和法理依據的技術性問題,就「誰是老闆」而言,自古以來,商人要靠官府保護,令他們可以有一個有利營商的環境,經商的地方是否自由或民主,對他們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能否賺到錢,中國內地的政制不開放、自由亦受相當的限制,但全世界的商人都對中國市場趨之若鶩,這不但是貿易而言,亦包括直接投資,例如是開設辦事處和設廠等等。簡而言之,有錢賺便是好地方。

但中產人士絕大部分都是打工仔,銀行或金融界的老闆不想得罪中央政府這個老闆,與中產打工仔無關,打工仔不會認為做生意是要拍馬屁和擦鞋,而是相信有才幹、有知識,便可以營商賺錢。

人大釋法也是一個法理依據和一個相當技術性的問題,一些人連基本法有多厚也不知道,讀過點書的人,即使沒有收藏基本法,也許曾經在書局翻閱過,亦會明白基本法的重要性。但市民上上下下,卻不喜歡糾纏於法理依據,只知人大釋法,等於是中央政府要在港事採取主動。「平息爭拗」看來是好,但有爭拗不等於便要人大釋法來「平息」,市民不喜歡,原因在於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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