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簽登記表事態嚴重
冒充他人簽名作選民登記,事態嚴重,從報道所見,這並非個別事件。冒簽登記選民,不會是政團有計畫地行事,因為被冒充者不知道有人代他登記,不知道自己的選民身份,投票日也不會前去投票。
但今屆立法會選戰,兩陣營大張旗鼓,寸土必爭,各出奇謀,傾全力號召支持者進行選民登記。幫人進行選民登記,可以因此掌握有關選民的個人資料,最低限度是聯絡資料,有了這些資料,選舉時便可以進行拉票,對手則沒有這種優勢,亦即是說,選民的聯絡資料,變成了候選人的政治資產。
在上年的區議會選舉中,一些選區,競爭劇烈,勝敗介乎數十票之間,政黨在投票前傾盡全力「洗樓」,地氈式地搜尋每一票,選票價值之高,可以得見。
偽簽選民登記表,肯定是出於個別「有心人」的無知,亦有可能為求建功,而用此愚蠢方法,來處理選民「登記」一事,亦有可能是預期選戰所帶來的壓力,抱見步行步的心態進行。固然,亦不排除遭敵對陣營陷害,含冤莫白,但地區組織處理選民登記一事,缺乏充分監督,才會令人有機可乘,亦因此令偽簽事件出現。
偽簽選民登記表是嚴重犯罪行為,警方如果未能成功找到「元兇」,難以平息市民對選舉制度的不安,甚至令人覺得警方姑息這些犯罪行為,或對這些偽簽事件不表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