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作繭自縛
近年律師的專業彌償保險問題,變成輿論焦點之一,其原因之一是澳洲保險公司HIH清盤倒閉,導致保險基金出現過億元的赤字。律師受法例強迫買專業保險,用意在於保證律師疏忽之時,會有保險公司賠錢給受損失的客戶,但相當荒謬的是,竟然連保險公司也倒閉了,保險公司由可靠變成不可靠,而律師們卻因此要被迫「科水」,填補失去了的基金數目。
特區政府堅持律師們有責任維持彌償基金的健康和正常運作,但律師在支付保金之後,道理上應該已完成自己的責任,為何還要「填」呢?顯然,特區政府行事僵化,以一個大的原則,不理律師們的死活而堅持到底,法例的設置,有如泰山壓頂。
與此同時,律師行業也是作繭自縛,多年來沿用業權核證的方式來辦理樓宇轉讓的手續,律師要擔保樓宇有好的業權,不但是耗費精力時間在「查契」這等反智無聊的事務上,到頭來還連累自己承受制度弊端所帶來的惡果;而所謂「業權」問題,亦往往是紙上談兵,並非真的出現業權爭奪的爭拗,這個落伍的查契制度,足足消耗了法律行業半世紀的精力、時間和智力,而樓宇買賣所引起的保險索償,一直是高居索償數目和金額之首。
彌償基金之有今日,律師會的領導層應負最大責任,多年來集中精力保有樓宇買賣這隻「現金牛」,賺取暴利,卻在制度上不斷地摧殘這個行業,稱得上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