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的學歷互認
教統局局長李國章與國家教育部在北京簽署備忘錄,互認雙方頒授的學士及碩士學位資格,即日生效。備忘錄可惜並不包括對中學學歷的互認,只訂明兩地學士,可以到雙方的學府攻讀碩士學位課程和進行職業學習,碩士學位人士也可以直接攻讀博士學位課程。
學位互認的實質意義,是可提升兩地學術質素,招攬兩地頂尖人才鑽研兩地各自突出的強項,例如香港的大學近年的商管科目逐漸發展至世界級水平,內地的優秀商管學子或人才,大可經此前來香港繼續深造。與此同時,內地的科研發展一日千里,本地生可以衝出香港,在內地的學府進行科學研究,甚至最終成為國家級人才。
除此還有一個十分實際的問題,便是近年各學府的碩士和博士生收生漸見不足的憂慮,即使問題未發展至惡劣境地,但香港的出生率低,本地大學畢業生向來畢業後再進修的渠道亦多,終歸有一日,大學會出現收生不足的情況。為了避免出現今日小學殺校和中學縮班的同類情況,當局應積極研究互認兩地的其他學歷資格,近年內地不少家庭隨經濟起飛而變得富裕,若安排得宜,相信有不少父母願意讓子女負笈來港就讀香港的大學,甚至包括本地的一些中學名校。
殺校、超額教師和收生不足,是因當局資源錯配,亦是未能未雨綢繆所致,進一步學歷互認,可防大學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