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經營如困獸鬥
法律服務的收費之所以日漸低廉,原因之一是法律已不再「專」。資訊的流通和發達,令法律知識普及,報章、雜誌、電視、電台和互聯網,在法律知識方面源源不絕地提供,市民碰上法律疑難,自己早已知道答案,不用每每要找律師。
與此同時,十多年前讀法律,有如鑽研一門高深學問或技能,猶如專科。但近年除了兩所大學有正規的全日制法律學位課程外,各大學和大專院校也與英國一些大學合辦法律學位課程,讀完學位課程的人,不一定成功進入兩所大學的專業證書課程,因為名額較學位畢業生少。但這些持有法律學位的人士,擁有一定的法律知識,他們甚至可在企業內擔任決策職位,對企業內的一般法律事務,配以日常的工作經驗,具備相當的處理能力,如遇一般法律問題,就毋須找律師處理。
法律知識普及和法律人才增多,令人擔心律師供過於求,影響行業生存。這點憂慮,令律師會會長葉成慶在今期的會刊中提出一個很嚴肅的問題:我們需要另一所法律學院嗎?所指的「另一所法律學院」便是設於中文大學。確實,法律服務收費低廉,但律師行運作成本高,令經營律師行變成一個低回報高風險行業。但法律是一門專業,不當律師亦不知從事甚麼行業,最終置律師們於「困獸鬥」的環境中,令該行業無法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