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收入大不如前
近十年,律師這個行業無大起色,工資下降,律師行收入大不如前。不少徘徊於「生死之間」。不少律師希望捱過樓市低潮後,可以因着樓宇買賣變多而重獲生氣,過去半年買賣每月近萬宗,但奈何收費低廉,證明市道好也對業務幫助不大。
香港勞動人口三百多萬,而律師人數大約五千一百位,即每六百工作人口便有一個律師,一位律師的每年生意額估計必須要大約一百萬,才足以維持正常的生計,即每人每年要幫襯二千元的法律服務,現時律師的收費,不少是以低廉作招徠,只收一千幾百,即使每人每年幫襯一次,也不足以養活一位律師。
收費低廉的原因,是拜科技進步所賜,法律文件高度標準化,法律程序日漸簡化,在辦理一些平常的服務上,例如是遺囑、授權、按揭和樓宇買賣等等事務上,很難分辨不同律師提供服務上的差別。程序簡化容易,加上服務需求萎縮,令律師們的閒暇時間增多,以至律師甘願以極低價取得生意。
收費下降了,是很難調升的,因為低的收費足以證明有同樣的產品,客戶便不願意給予較高的價錢,寧願四處張羅,找尋一個收費更低的律師。
工序簡化、律師為維持生計而鬥平,以及客戶多了選擇,都成為律師收入每況愈下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