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善言才算愛國?
昨天文章結尾提及,中央政府就香港政制發展「攤牌」是遲早事,實為早好過遲。這好比一對情侶拍拖,感情之事,拖拖拉拉,誤雙方青春,對大家都不好,說清楚了便可以任隨尊便。然而,情侶可以分手,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談分手。即使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和泛民主派新星梁家傑希望「愛國」爭論可以停止,但樹欲靜而風不息,很多人對此還是喋喋不休。
中央要員繼續就「愛國」定義窮追猛打,商務部副部長安民指出,「不是進善言,做善事」的人肯定不是愛國。安副部長對愛國的定義,較諸支持祖國、支持人民政府和支持特區政府更加空泛,所謂「善言」和「善事」,一百個人就有一百個定義。本欄過去兩年,寫了不少批評特區政府和官員的文章,間中亦會評論一下祖國官員的行為說話,是否屬於安副部長所講的「善言」或「善事」,實在不大清楚。
本來,「愛國」的爭論,是限於政圈中人士,範圍是很細小的,但進言和辦事的人不一定是政客,人人都有進言和辦事的時候,這豈不是說,每位香港同胞的說話和做事,也要合乎祖國對「愛國」的定義才行?
愛國的爭論,可以令人頭昏腦脹。行政會議成員周梁淑怡說,很多港人都愛國,但不是所有人都愛黨,因為港人不太認識黨,連她也不認識,因此,說愛黨「就好假」。原來,「不認識」便可以不表態。周太說很多港人都愛國,他們真的認識中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