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弱勢無關三權分立
香港的泛民主派與大學的政治學者們,對香港的政制發展,與中央政府的發展概念南轅北轍。原基本法草委許崇德指香港特區政府回歸以來,未能做到強勢高效,趨勢是三權分立。
在今次的人大常委釋法和政改議決上,許崇德和中央的其他內地法律學者,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許崇德對特區政府走向三權分立,表現得極度不滿,甚至認為行政長官應該統領和主導着三權。行政長官主導行政權力是理所當然的是,但連立法和司法也主導,確實令人難以認同。
香港的三權分立,實際上不是完全的分立,行政的權力對立法會和司法權仍有着間接和結構上的影響力,例如是在立法會有提案權。況且在立法會以外,又有行政會議,其成員更包括了官守議員席位,其餘議席更由特首委任。
至於司法,行政權也參與法官的委任決定,加上行政權擁有龐大的官僚系統和財力,在各方面都能採取主動,相反立法和司法權處於極度被動的狀態。
特區政府未能變成強勢領導,罪不在制度,而是純粹因為董建華個人缺乏領導和組織的才能。一句講晒,他根本不是特首的材料,正是見到銀紙都唔識執,與三權分立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