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反對聲音才正常
「愛國」和「不愛國」的爭論,近日似無休止。九七回歸之前,參政的人毋須愛國,管她是英國或中國,所以只有愛國的人才可以治港參政,對港人來說是陌生的,這點與親中政團人士不同,像存在了幾十年的工聯會和九七前已有的民建聯,他們參政,即使在英治時期也要愛國,國當然是指中國,絕非英國。
親中政團人士對參政必須愛國視之為理所當然,也就是說,不愛國就不可以參政。從親中政團人士的角度看,愛國必須擁護國家一切決策,頂多是批評一下,意見必須中肯、溫和,但不能反對,更加不能反抗。因此,即使提倡必須平反六四的支聯會,聲稱自己也是愛國,在親中政團人士來看,他們只不過是掛羊頭、賣狗肉。
如果按照親中政團人士的尺度來決定一個人是否愛國,我相信絕大多數的港人都不算愛國。所謂愛國,不但是在同胞受苦之時捐一點錢、太空人楊利偉來港時夾道歡迎和祖國贏得奧運金牌之時感到興奮驕傲。這一切港人都能做到,不能做到的,是凡中央領導人所說的都接受無疑;凡特區政府決定的都舉手支持。反對或抗議當權者或當政者,不一定就是不愛國;相反,不反對或不抗議,可能正是不愛國的表現。因為人總愛聽支持自己的說話,而說反對的說話會有風險或代價,但講支持的說話沒有代價可言。人皆有錯,當政者的作為也就不一定是對,所以有反對政府決定的人存在,是正常到加零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