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律師會才是答案
超過五十名執業律師日前聯署要求律師會召開緊急會員大會,動議罷免現任會長葉成慶和另外四名理事,指他們在專業彌償基金處理上失當,導致保費大增,影響律師生計。
較諸其他專業團體,律師會一直是非多多,理事會的議席一直被一小撮律師行操縱,代代相傳。究其原因,是理事席位即使由會員投票選出,但現任理事透過動員所屬律師行的律師投自己一票,再而同時間投其他理事一票,成功當選機會百分之百,以往一些離異分子,包括筆者在內,曾試圖參選奪取議席均落敗。
律師們深明這個連選特首也不如的落後和不公平制度,但反應只是無可奈何。因為要突破以上防線,簡直天方夜譚。筆者多年來都認為,開放理事議席,對整個行業、亦包括現任理事所屬律師行在內,都大有裨益,一如普選特首,可增理事的認受性。而現行制度,只會令律師鄙視律師會的領導層,而政府和社會亦不會視律師會具備充分的代表性或權威性。近年律師的社會形象和地位每況愈下,與此不無關係。
筆者不是聯署律師之一,多年來只留意行內事務,不作任何參與,而將全副精神放在律師行的業務上,相比之下,實在實際和容易得多。律師行業要有將來,必須先改革律師會的結構,否則一切努力都屬徒然。